2024-11-22
深圳离职公积金取出来后新单位入职(离职提取公积金后再入职)
本文目录一览:
- 1、原公司离职后提取公积金再入职原公司
- 2、深圳住房公积金账户销户提取后(离职超3个月),到新单位能重新办理吗?
- 3、离职后能否将公积金提取并重新回到原公司入职
- 4、提离职了公积金提出来了在进厂可以上公积金吗?
原公司离职后提取公积金再入职原公司
1、员工离职了,公积金有两种处理方式:销户提取,这个要根据城市政策,有的城市可以,有的城市需要在离职后一段时间才可以提取,有的城市不允许提取。
2、按规定,个人到外地工作,如果他在外地的工作单位已为其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那么他就可以将在原来住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金额,转移到外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
3、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问题~_ 亲~您可以要求公司再重新帮您开一个户就可以了哦~开完户之后,就可以正常缴纳了~_ 职工销户后若符合缴存条件的可再次设立账户缴存,由单位专办员为您办理个人账户设立业务。公积金账号不变,会有新的公积金联名卡。
深圳住房公积金账户销户提取后(离职超3个月),到新单位能重新办理吗?
1、销户后一般情况下是可以重新开通的,具体建议您联系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详询。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应答时间:2021-07-27,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2、公积金销户后是能再办理开户的,职工销户后若符合缴存条件的可再次设立账户缴存,由新单位专办员为您办理个人账户设立业务。公积金账号不变,会有新的公积金联名卡。
3、公积金销户后是能再办理开户的,职工销户后若符合缴存条件的可再次设立账户缴存,由新单位专办员为您办理个人账户设立业务。公积金账号不变,会有新的公积金联名卡。离职提取公积金后再入职也是可以的,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机关办理就行。
4、公积金提取销户后,账户就已经注销了,注销了的账户无法继续使用。但是,之后用户可以重新开户,重新开户且公积金账户缴费状态正常,则公积金是可以正常使用的。因此,如果用户后续仍需用到公积金,那么可以保留账户不办理销户业务。
离职后能否将公积金提取并重新回到原公司入职
法律分析:离职提取公积金后再入职也是可以的,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机关办理就行。
个人办理提取:您可以到原单位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通常需要提交一些必要的材料,例如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户口本等。您可以咨询原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者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在新单位办理提取:您可以在新单位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不合法。国家规定: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销户提取,这个要根据城市政策,有的城市可以,有的城市需要在离职后一段时间才可以提取,有的城市不允许提取。如果你后续继续在这个城市工作的话,公积金你可以不处理,后期等下家单位参保后正常接续,但是如果后后续在其它城市工作,你可以在公积金参保成功后,原则将你的公积金转移过去。
不是你离职就能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的。(部分地区外地农业户籍可凭离职证明提取账户余额)这书钻空子,并不违反法律法规。
职工在本市范围内调动或者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找到新单位的,应当将在原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或汇入新单位为其开设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不能销户支取。新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应暂时在原单位封存。
提离职了公积金提出来了在进厂可以上公积金吗?
公积金取出来,到其他公司上班,如果上班的公司给交公积金的话,就是可以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是2015年5月11日调整并实施的,五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75%,月利率为75%/12,五年及以下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年利率25%,全国都一样。
不需要,依据公积金管理相关规定,员工离职的,可以将公积金取出,所以你取出公积金是合法的,取出后又回到原单位上班,属于新的劳动关系成立,单位需要重新为你开户缴纳公积金,法律并未要求将原先取出来的公积金补回去。
员工离职之后提取住房公积金,是属于销户提取,在以后是可以再次开户缴纳的。之后缴纳是按照新开户缴纳的流程执行。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公积金取出来后是可以继续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如果在提取住房公积金之后原公积金账号被封存的,需新单位重新启封之后可继续缴纳;账户被注销的可以在新单位开立新的账户缴纳住房公积金。
一般只要劳动者取出公积金,而不是销户,其他单位都是可以交的。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方法:如果是离开劳动者工作的城市是可以销户提取,可以把公积金账户里的钱全部提取出来。首先在网上预约,然后到银行办理“签订自助办理服务协议”。
《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